教學成本說明
中華民國102年度
科 目
說 明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
附小:
房屋設備及公共意外責任所需保險費6萬元。
大學:
係佣金、匯費、手續費及業務外包、節目演出等經費共編4,400萬2千元
(含醫療及化學廢棄物處理15萬元及環保費10萬元)。其中文康體育活動費1,152千
元(300人@3,840元)。業務所需聘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64人酬金3,300萬元、教育部專
兼任助理6人酬金230萬元、另由5項自籌收入支應計11人酬金400萬元。
附小:
業務所需聘用人員酬金68萬2千元(教學計畫游泳池救生員1名10萬2千元及2688專案
進用教師1名58萬元)及文康體育活動費以30萬4千元(79人*
@3,840元)估計,一般服務費共編列98萬6千元。
5131‑270
一般服務費
大學:
主要係講座鐘點費2,033萬元、工程管理諮詢服務費60萬元及試務甄選費18萬元、
軟體服務費300萬元、專技人員(校醫及諮商師)酬金126萬4千元、委託考選訓練費6
萬元、檢驗認證費8萬5千元及其他3萬元等,專業服務費共編列2,554萬9千元。
附小:
辦理講座鐘點費、稿費、出席審查費20萬元、委託檢驗試驗認證費1萬元、委託考
選訓練費5萬元、軟體服務費30萬元、專技人員酬金(心理諮商師)7萬8千元。
5131‑280
專業服務費
大學:
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36萬元(滅火器、滅火毯、口罩、安全護目鏡及手套、實驗衣
、藥品室抽氣櫃之濾心更換等)、環保費10萬元(含環保袋及垃圾袋)、材料費等。
附小:
教學用所需物料設備零件共編列35萬元及教學所需消耗品、非消耗品、報章雜誌及
耗材等費用共編列198萬元。
5131‑300
材料及用品費
大學:
教學及實驗用原物料及設備零件、燃料1萬5千元等,使用材料費共編列556萬5千元
。
附小:
教學用所需物料設備零件共編列35萬元。
5131‑310
使用材料費
大學:
教學單位辦公事務用品640萬6千元、化學藥劑與實驗用品53萬元、報章雜誌300萬
元、食品300萬元及其他耗材等,用品消耗共編列1,378萬6千元。
附小:
教學所需消耗品、非消耗品、報章雜誌及耗材等費用共編列198萬元。
5131‑320
用品消耗
大學:
打掃用品及衛生紙等編列20萬元。
5131‑330
商品及醫療用品
大學:
主要係電腦硬、軟體租金及使用費379萬元、學生校外教學房屋及場地租金175萬元
及器材租用201萬元、教學參觀車租122萬元等,租金共編列877萬元。
附小:
電腦硬軟體租金及使用費30萬元、學生校外比賽之車租20萬元及什項設備租金費等
20萬元。
5131‑400
租金與利息